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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 激樂流行鼓大賽 2024 【實體賽已完結】【線上賽2024年9月16日截止報名】

已更新:8月25日
















第二屆 激樂流行鼓大賽 2024_錄影



一) 主旨


比賽旨在推廣音樂藝術文化,培養參賽對音樂之興趣。本協會希望可以提供網上比賽平台讓參賽的音樂人有機會展示自己練習的成果,同時豐富比賽經驗,提升自信。比賽最後致力促進參加者的演出交流與砌磋,提升學界音樂水平,培育優秀人才。




二) 主辦單位

香港青年兒童文藝協會



三)參賽資格

歡迎香港及任何亞洲地區人士參與。


四) 比賽形式

影片提交 (獨奏)


五) 比賽重要日期及地點

截止報名及遞交作品日期 2024年9月16日(一)

公布賽果日期                       2024年10月7日(一)



六) 組別


  1. 自選曲目組

*參賽者年齡以賽事截止報名日期2024年9月15日計算;





  1. 考級組

*參照英國皇家音樂學院,聖三一音樂考試,流行搖滾音樂考試考試範圍







七)比賽規則

  1. 錄影日期,只接受2024年1月1日或之後的錄影;

  2. 初/中/高級 獨奏為獨立評分之項目,於指定範圍內選曲一首,樂曲之難度對評分有一定影響,但並不存在與其他參賽者之比較;

  3. 上載之檔案必須儲存為「組別編號_參賽者英文姓名_作品名稱」;

         儲存為:「E170_Chan Tai Man_XXX」

  1. 可使用任何錄影器材錄影;

  2. 請使用 MOV、MP4、AVI或WMV 格式,影片解像度為720p (1280 x 720) 或以上;

  3. 拍攝影片時,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避免震動搖晃或移動;

  4. 請勿使用特寫鏡頭;

  5. 影片必須為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不接受剪接及後期製作;

  6. 不得加入特別效果,例如加入配樂、音響、圖片、文本、濾鏡、過度、調光、字幕等特別效果;

  7.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

  8. 於提交的連結必須有效,如因連結失效而未能評分,本協會概不負責。



八) 大會評判

邀請資深音樂導師擔任是次比賽評判。




九) 評分標準


  1. 演奏技巧

  2. 演繹風格

  3. 情感表達

  4. 完整性

  5. 節奏




十) 獎項


  1. 本協會將按成績頒發獎項如下:




  1. 證書及獎盃樣本及價錢將於公佈賽果之電郵內查閱;

  2. 可按個別需求申請證書、電子證書、獎盃及獎牌;



  1. 傑出培訓獎

  2. 任何機構或導師推薦五位或以上參賽者(不包括老師),可獲證書乙張;

  3. 任何機構或導師推薦十位或以上參賽者(不包括老師),可獲獎盃乙個及證書乙張;

  4. 每名參賽者只可選擇推薦一名導師或一間機構;

  5. 資料一經提交,不可更改;

  6. 每位獲獎機構或導師最多獲發一張證書,並連同得獎參賽者一同發放。


十一) 報名流程








十二)報名詳細資料

  1. 繳費

  1. 繳費後記得取得收據或截圖成功付款頁面;

  2. 請將[爵士鼓、參賽組別編號、參賽者中文及英文全名、聯絡電話 ]標註於收據背後或成功付款截圖上。

  3. 繳費方法如下:




  1. 填妥報名表 

  1. 成功提交報名表後會收到本協會電郵確認;

  2. 如未見,請查看垃圾郵箱。


  1. 遞交樂譜&伴奏音檔

  1. 報名曲目及樂譜請以中文或原文完整填寫;

  2. 樂譜掃描件儲存檔案名:參賽編號_參賽者姓名_曲名;

  3. 伴奏音檔儲存音檔檔名:參賽編號_參賽者姓名_曲名。


十三) 領取奬項

  1. 公布結果將以電郵發放及網站內 www.hkcyaa.com;

  2. 獎項將於公布結果後兩個月內派發;

  3. 奬項及證書均採用順豐速運運費到付寄送;

  4. 得獎者可自費製作刻有專屬姓名的獎盃,詳請在公布成績電郵中的表格申請;

  5. 訂製表格將於公布結果電郵中發放,請留意截止申請日期,逾期遞交之申請概不受理;

  6. 所有獎項一經簽收或領取,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將不獲補發;

  7. 如因填寫錯誤資料或未有人接收,引致未能送達,本協會概不負責。


十四) 注意事項


  1. 本協會有權將參賽音樂之表演以文字紀錄、錄音、錄影或其他形式等公開刊載或播放;

  2. 參賽者如被取消參賽資格,參賽費用將全數不獲退回;

  3. 參賽者(包括未成年參賽者的父母和老師)須明瞭和同意本次比賽的規則和章程。 參賽者如違反任何比賽規則,主辦單位和評審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4. 主辦單位信任並尊重評判根據其專業及經驗而作出的最後判斷,評判就比賽事宜保留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5. 是次賽事不設上訴機制;

  6. 主辦單位保留對比賽總規和章程的最終解釋權。 若有任何有關本活動的爭議發生,主辦單位的裁定為最終的裁決,任何人士均不得異議。



 十五) 有關連結




十六) 查詢

WhatsApp:4643 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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